桃園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歷史發展沿革與營運服務理念
歷史沿革:桃園市不動產仲介商業同業公會於民國七十九年由創會理事長游日正先生擔任首屆理事長,原名「桃園縣房屋仲介商業同業公會」,後於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實施後,更名為「桃園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後又於民國一○三年桃園縣升格為直轄市後,經104年元月15日第九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決議通過,正式更名為「桃園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其中歷經第二、三屆理事長林源德,第四屆理事長古清棟,第五、六屆理事長黃雲鑑,第七、八屆徐本清理事長,到現任第九、十屆 王瑞祺理事長。民國88年,政府頒定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有效保護合法業者,打擊非法業者,落實「人必歸業」、「業必歸會」的管理制度,使不動產經紀業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公會為強化服務會員公司,充份發揮公會功能,除於公會組織架構下設有法規評議委員會、資訊發展委員會、教育訓練委員會、紀律仲裁委員會及商務交流委員會為會員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外,更在民國100年為回饋社會而增設公益活動委員會,開始編列公益活動預算、捐贈桃園縣政府復康巴士及各類公益活動。
此外,為使經紀人員素質提升,進而提高產業尊嚴,本會除向內政部申請開辦不動產專業經紀人員教育訓練課程外,定期舉辦大型人文講座、專題講座、舉行專業循環課程,建置公會網站、架設資訊交流平台,並促進不動產交易市場之健全發展,本會不遺餘力與公部門合作,在法規與政令宣達上做為政府與業者的橋樑。
本會願景:
本會使命:
Ø促進不動產流通
Ø不動產經紀人員之訓練培養與管理。
Ø國內外相關聯產業資訊之交流。
Ø協助民眾購屋糾紛之調解。
Ø協助會員間糾紛之調解。
Ø不動產經紀人員技能訓練及業務講習之舉辦事項。
Ø反映會員為修訂有關不動產經紀業法令之建議。
Ø凡關於會員合法權益之維護,業務狀況之調查。
Ø關於政令之宣達及公益活動之參加。
Ø依法令規定應辦理之事項。